离婚的理由

在新加坡,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不可挽回 的破裂。为了证明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 裂,您需要证明《妇女宪章》第 95(3) 条中 所规定的五种可能的情况之一。

即:

  • 通奸及无法忍受性,
  • 不合理行为,
  • 遗弃两年,
  • 分居(同意情况下 3 年或分居 4 年)
  • 双方协议
最常见的理由是配偶另一方的不合理行为。

在我们的文章中,我们探讨了在新加坡离婚 的理由,并分享了一些我们的客户经常问的 问题,与您分享。